历时3年的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圆满结束。9月15日召开的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总结暨经验交流会指出,覆盖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68个乡镇(街道)、10416个村(社区)的试点地区已完成试点任务,并按照要求通过实地验收和线上抽查,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付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由国家档案局和民政部联合开展。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举措,是紧密围绕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任务和实际需求,着力发挥档案工作在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的重要实践。2019年8月以来,国家档案局和民政部先后在全国确定了两批39个试点地区,各地区档案部门和民政部门同志克服疫情影响,紧密合作、加强指导、攻坚克难,完成了试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议总结了试点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一是领导重视。各地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是试点工作成功的关键,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委、县(区)委领导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题汇报、作出专门批示、现场调研指导等方式推动试点工作。二是为民服务。试点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开展,许多地区将试点工作纳入本地区为民服务实事内容,将档案服务延伸到了村(社区),拓展了农村公共服务种类,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三是协同推进。各试点地区档案部门注重加强横向协作,在任务分工、业务指导、试点验收、制定基本目录(清单)等工作中联合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办公厅(档案局)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动、多渠道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上下齐动。试点工作在国家档案局和民政部的联合推动下,在各级档案部门和民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业务督导机制和考评体系,实现了试点工作的上下贯通、整体联动。
会议要求,面对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向更大范围推广的迫切需求,要进一步解决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持续提升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整体水平。一是要认真总结、切实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各地区要做好经验的提炼总结,将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梳理出来、固化下来、推广出去,要结合实际、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开展工作。二是要统筹规划各项重点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围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到提前部署、科学谋划、稳步推进。三是要解决影响工作开展的实际问题。针对乡村人员力量不足、办公条件简陋、工作经费紧张等问题,各级档案部门要把更多的精力投向乡村,更多的资源投向乡村,更多的关怀投向乡村,充实县级档案部门业务指导力量,建立县乡村三级密切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县域档案工作水平。四是要切实提高档案工作服务质量。各级档案部门要围绕档案业务指导、保管服务、利用服务等工作,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让越来越多的基层干部和群众从中得到实惠、尝到甜头。
此次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国家档案局设主会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及各试点地区档案部门设分会场,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会上,天津市西青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西省新余市、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6个试点地区代表作交流发言。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9月22日 总第3886期 第一版